民法典法律知识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怎么处理

2022-03-01 20:0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关于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怎么处理?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一系列问题,我相信有很多人还是不太了解,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怎么处理

  一、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一)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二)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三)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四)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三、因解除婚姻关系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随着近年来离婚率的逐年攀升,离婚诉讼中涉及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以及离婚诉讼期间债权人另案以民间借贷纠纷提起诉讼的情况大量增加。此类案件中,有因担心债务人结束婚姻关系使债务得不到完全清偿而主张自己合法权利的债权人;也有利用与“债权人”之间原有的经济关系所形成的资金往来证据,进而由夫(妻)一方出具借条,伪造虚假的借贷关系,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以达到在与配偶方的离婚诉讼中多得财产的目的。由于经济交往的频繁,夫(妻)一方往往因经营、投资与第三人资金往来频密,借此便利伪造债务虽有与第三人发生纠纷的风险,但形成的证据较为充分,推翻借贷关系真实性的难度较大。

  所以,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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