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怎样认定夫妻债务个人债务

2022-03-04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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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来说,夫妻任何一方为了维持夫妻共同生活而负债的,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那么怎样认定夫妻债务个人债务?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怎样认定夫妻债务个人债务

  一、怎样认定夫妻债务个人债务

  (一)婚后没有约定的婚前个人债务。

  (二)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妻一方各自所负的债务归个人承担。

  (三)婚后夫妻一方经营自己个人财产,其收入归个人所有,在经营中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五)管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所负的债务。

  (六)夫妻一方因继承、接受赠与或分家析产所得财产归一方所有的,由此而产生的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

  (七)夫妻一方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负债务。

  (八)夫妻一方擅自为他人担保所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不能用共同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九)未经夫妻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其主要为不在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之内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十)夫妻分居期间所负的债务。

  (十一)夫妻双方约定应由个人清偿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可以进行约定,同样,对债务的负担也可以进行约定。但是,这种约定不得以逃避债务为目的。

  (十二)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借款的债务。

  (十三)夫妻一方因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所负债务。如赌博、吸毒等负债。

  二、夫妻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共同财产吗

  夫妻都同意即可。

  (一)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除外。

  (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夫妻一方作为被执行人,财产通常呈现三种形态:

  (一)直接由被执行人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二)由被执行人与其配偶共同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义下;

  (三)属于被执行人夫妻共同财产,但被执行人配偶单独占有或登记在其名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夫妻债务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89条规定,夫妻共同生活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内在本质,是夫妻共同债务与夫妻个人债务的根本区别,也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唯一法定标准。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共同债务的性质决定了夫妻一方举债借款必须为夫妻共同生活所需。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这其实就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负债务范围内。

  夫妻之间因日常生活需要具有家事代理权,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作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或者“为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怎样认定夫妻债务个人债务的相关知识,综上,我们知道一般婚前的债务是属于个人的,除非夫妻双方有其它约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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