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2022-03-08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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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夫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那么,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一、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二、离婚后是否可以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以一次性付清,但日后情况发生变化,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的,则其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根据有关规定,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若当初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抚养费数额较小,可以向对方提出增加,双方协商不一致可就此事到法院起诉。

  法律并没有规定抚养费是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司法实践一般判决按月或按年支付。不过如果双方同意,可以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一次性支付之后,并不意味着以后就没有了任何责任,但情况发生改变时,是有权要求其增加抚养费的。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一)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二)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中国人的传统思想对孩子的姓氏都是非常的重视的,因此现在我国完善的法律制度之后,强调的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姓氏上的变更不能有抚养权一个人单独的决定,假如说孩子原来的姓氏就是跟随母亲上的,离婚以后抚养权虽然判给了父亲,父亲想要变更孩子的姓氏必须要征得母亲的同意。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怎么算的相关内容。综上,抚养费可以分定期给付也可以一次性给清。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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