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有什么理由可以宣判婚姻无效

2022-03-12 12: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我国对重婚或有亲属关系的婚姻是不承认其法律意义的,是属于无效婚姻,那么,有什么理由可以宣判婚姻无效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有什么理由可以宣判婚姻无效

  一、有什么理由可以宣判婚姻无效

  《民法典》第105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那么,问题来了。哪些人可以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呢?难道只有夫妻双方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婚姻无效中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母婴保健法虽然说明了婚检项目和暂缓结婚的情形,但并未确定禁婚疾病,再加上医生一般也不在婚检报告中明确婚检对象是否可以结婚,为结婚登记工作带来了困难。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将会发现许多新的不宜结婚的病种,民法典不明确患哪种病不宜结婚,可以规定为“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具体由行政法规或有关部门规定。

  目前,法律明确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很困难,对于患有某种传染病、遗传病的人,医生可以建议他们暂缓结婚,但对于可否结婚无决定权。实践中,可依母婴保健法的规定确定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情形,也可由有关部门根据民法典原则制定具体规定。

  一般而言,司法实践中的通常做法和医学上的认识,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疾病:

  (一)传染病,是指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传染病;

  (二)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三、无效婚姻纠纷怎样处理

  无效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缔结婚姻关系时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的实质要件,违反了结婚的禁止性条件,不具有正常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的婚姻。

  婚姻无效违反了法律规定,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范围。所以一般都是按照民事纠纷进行解决。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一般会按份共有或者平均分割,同时无效婚姻双方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有什么理由可以宣判婚姻无效的相关知识,综上,当事人有受到行为上的胁迫危及到当事人的身心健康、心理健康、名誉等方面,当事人拥有民事权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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