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送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2022-03-17 11: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收养,是将没有血缘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通过司法的途径从而转变成亲人的行为,那么,送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送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一、送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的规定,送养人具备的条件:

  (一)如果被收养人是没有父母的孤儿,其监护人可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如果被收养人是无监护人的孤儿,社会福利机构可以作为送养人。

  (二)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如果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

  (三)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四)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子女。但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也不受此限制。

  二、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条件

  根据法律的规定,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送养人的条件是: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社会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四)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五)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

  三、其他监护人作为送养人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生父母双亡或均丧失监护能力的情况下,该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姊以及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上述公民或组织在担任监护人期间,可以依法送养被监护的未成年人。但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在未成年人的年父母均死亡的条件下,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要求将其送养,须征得有抚养义务人的同意。有抚养义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成兄、姊不同意送养,监护人又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时,应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二)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时,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性或威胁其健康成长可能的,允许其监护人将其送养。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你准备的送养人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行的全部内容,找法网小编提醒大家,为了小孩好,就算没有能力抚养自己的小孩,也应该在符合国家法律的情况下送样出去。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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