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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退彩礼规定是怎样的

2022-03-22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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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最高院关于退彩礼规定是怎样的?未婚同居两年有小孩彩礼是否退还?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最高院关于退彩礼规定是怎样的

  一、最高院关于退彩礼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在我国的婚姻法彩礼怎样才能退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未婚同居两年有小孩彩礼是否退还

  未婚同居两年有小孩彩礼若是男方提出彩礼返还的请求,这是同居男女双方的情形满足民事法律规定的材料返还条件。具体退还条件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如果彩礼支付了,最后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支付彩礼的一方,可以提出彩礼返还的请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高院关于退彩礼规定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小编的解答能帮助到您。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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