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养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一)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二)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二千元处理。
(三)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四)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可以,但是必须先去民政部门补办收养手续,领收养证后,去派出所办理入户;或者到计划生育部门按照非法收养子女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凭计划生育部门的证明去派出所办理入户。
遇到非法收养的情况可以向公安部门举报。举报非法买卖孩子只需要提供相关线索或者当事人的姓名、住址即可,不一定需要具体证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非法收养的法律责任是什么的内容,我国法律是一道不可触碰的底线,我们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及程序进行收养。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