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赡养关系证明怎么写

2022-03-25 09: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现在越来越多独居老人,有些老人为了让自己的老年生活有保障,还会跟外人签订抚养继承协议,如果尽了抚养义务就能继承老人的财产,那么,赡养关系证明怎么写?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赡养关系证明怎么写

  一、赡养关系证明怎么写

  按事实情况书写即可。如果是在被赡养人所在的居委会,那么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开赡养证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规定了,调解民间纠纷是居委会的任务之一,那么根据当然推理(举重以明轻),通过提供一个证明为法院解决民间纠纷提供帮助,对于居委会来说也算是调解了民间纠纷。此外,居委会还有办理公共事务的任务,办理一个赡养证明也可以理解为一种公共事务。

  二、赡养关系的认定标准

  由于赡养是晚辈对长辈所尽的法定义务,在义务主体和义务内容的要求上与抚育关系有所不同,因此,在赡养义务的认定标准上也应当有所区别。

  (一)继子女在法定期间内持续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扶助义务。通常包括对继父母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包括提供住房保障。当继父母患病时提供了医疗费用,使继父母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护理等。当然,继父母作为成年人或者有经济来源的人,在生活上一般都有各种保障,有的甚至条件还优于继子女,因此,如果继父母经济条件和身体状况都很好,确实不需要继子女赡养扶助的,则继子女的赡养扶助义务可以适当减轻一些。而对于60岁以上的继父母而言,由于他们年事已高,且日渐体弱多病,特别是七八十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有的甚至生活已无法自理。还有的老年人在退休或生病之后很容易产生多疑、孤独、失落、抑郁、恐惧和焦躁等不良情绪。因此,除了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外,精神上的关爱与慰藉显得至关重要。此时的继子女应当根据继父母的实际情况和老年人不同的特殊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赡养扶助办法,使继父母能够生活充实,安享晚年。同时,赡养扶助的持续时间应当以继父母的实际需要为原则,以不少于2年为底线。

  (二)继子女具有赡养扶助继父母的主观意愿。与继父母的选择权一样,立法上同样也应赋予继子女以选择权,使当事人内心意思与外部表示相一致,以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以利于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亲生父母如何解除赡养关系

  赡养关系是不可以解除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因此,赡养年老的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签订协议的形式来确定或免除,也不能以有偿的附条件的形式来履行。子女对父母财产依法享有继承权,继承权可以放弃,而赡养义务依法不能免除。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赡养关系证明怎么写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赡养老人是作为子女应尽的义务。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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