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哪些

2022-03-25 10:1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都知道,我国实行的是婚姻登记制度,无论是男女双方想要结婚,还是夫妻两人想要离婚,都需要进行登记。那么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哪些

  一、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哪些

  (一)结婚证;

  (二)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

  (三)离婚协议书;

  (四)各带两张2寸的近期半身照。

  此外,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协议离婚,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查,因此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不能委托办理。同时,双方当事人所携带的离婚协议书数量应该为三份,且离婚协议书应当就夫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认可。

  二、登记结婚后离婚能退彩礼钱吗

  登记结婚后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请求退彩礼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多少天内可以撤回

  现在的规定是离婚登记申请一旦完成,将不得撤回。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该条规定与婚姻登记条例相比,作出了更人性化的规定,防止夫妻双方因一时的冲动造成离婚,夫妻申请离婚登记后,不会第一时间发给离婚证,而是给予30天的冷静期,如果在30天内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哪些的相关知识,通过上文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夫妻两人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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