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2022-03-25 20: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同居是现代社会比较常见的现象,两个人带着自己的财产生活在一起,时间越久,共同财产也会越多,那么,哪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哪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一、哪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主要包括:

  (一)工资、奖金;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同居期间共同财产应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

  同居期间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债务清偿的财产。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经营、共同付出劳务等产生的收益、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则应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要的财物,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处理,即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而对于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哪些财产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不会直接被认定为共同所有。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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