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户籍管理规定: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
(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三)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
(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五)若孩子还未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根据规定:对社会单位集体户人员,按照一人(或一户)编一号的原则分别立户,发放《户口簿》,新生婴儿可自愿随父随母的原则登记入户,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和正常入户是一样的。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是集体户口,则小孩户口必须随其入户。
因小孩入学实行“三对口”政策,集体户口只能由教委根据周边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随机安排就读,所以建议若已在重庆购房的,待接房并实际居住后将户口迁入购房所在地,小孩户口再随父母落户。
(一)如果父母双方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证。
2、准迁入证明。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接着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3、迁移证。持准迁入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是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通过协商还不能解决问题的,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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