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2022-03-27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继父母离婚时需要支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吗?相信大家对此是有疑问的,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下,接下来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详细的相关法律知识,让我们带着疑问下面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一)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二)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

  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继父母离婚后是否应继续负担继子女的抚养费

  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也可以不给付继子女的抚养费;如果同意抚养,当然法律也认可。

  我国婚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如果继父(母)同继子女形成事实抚养关系,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不影响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义务的履行。同样,对于自己有事实抚养关系并且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的继父(母),继子女也应履行赡养义务。

  三、离婚案件抚养费能否要求补充之前的

  离婚案件抚养费可以要求补充之前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就从来不给孩子支付抚养费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要求补充之前的抚养费。

  以上是一篇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方面的文章的介绍。抚养子女是每个父母的共同责任,而这份责任并不会伴随着婚姻关系结束而结束的。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