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哪些是婚后个人财产

2022-04-04 14:2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有些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夫妻两人有其它约定的,也可以属于夫妻个人财产。那么哪些是婚后个人财产?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哪些是婚后个人财产

  一、哪些是婚后个人财产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的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二、把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有哪些

  要想将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种:签订财产协议

  (一)协议应采取书面形式,仅作口头约定,一旦诉讼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

  (二)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双方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三)协议签订后,为防止反悔,应尽快按照协议约定,能够履行的尽快履行(办理房屋、车辆登记过户手续或者存款进行转账或者现金交付),以防夜长梦多。同时,在协议中约定违约金,一旦一方反悔,在离婚时另一方能得到相应的补偿。

  第二种:签订赠与协议

  (一)公证过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因此建议签订协议后尽快公证。

  (二)与财产协议一样,签订赠与协议后应能够履行的尽快履行。

  (三)如房贷尚未还清,房屋不能过户,此时的赠与协议也不可以办理公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一方将房屋全部或者部分产权赠与另一方,在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因此,为了保护受赠与人的权利,赠与协议中最好约定撤销赠与一方应承担高额违约金,双方可以约定如一方撤销赠与,应支付相当于撤销时该一方应得房屋份额市价的违约金。

  第三种:产权证加名(以房屋为例)

  (一)未还清房贷的房屋,不可以加名。

  (二)加名的一方并非当然拥有一半产权。司法实务中,法院判决会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长短、对房屋贡献大小、购房出资比例、婚姻进程中双方对家庭的贡献度等综合考虑。

  因此,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同时,比较保险的方式还是再签署一份财产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违约责任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以后发生矛盾。以上建议的前提是双方自愿,毕竟一个人的安全感更多来源于自身的努力,而不是靠从婚姻中的另一方获得,毕竟婚姻是两个人的事,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获得对方真正的尊重,幸福生活方能长久。

  三、婚姻期间个人财产有什么?

  我国《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哪些是婚后个人财产的相关知识,一般按照法律的规定,夫妻两人在婚后所获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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