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中,对于可以要求彩礼退回的情形有: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其中,第(一)、(二)项的适用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彩礼超过10万是不违法的。
彩礼,属于风俗习惯,各地有不同的作法,数额多少,根据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定,有的女方在结婚后把彩礼带到婆家,高价彩礼,已引起中央重视,下发文件进行治理;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彩礼,协商不成的,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以及相关规定判决是否返还。
(一)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五、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推广积分制、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等做法,加大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封建迷信等不良风气治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各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婚约阶段(即未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和合法婚姻阶段(即已缔结婚姻关系阶段)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即同居关系)而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该如何处理并没有规定。
依据司法解释规定,没领结婚证是可以返还彩礼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彩礼钱退还规定的相关知识,一般来说,男女双方如果还没有进行结婚登记的,那么彩礼钱就还有可能退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