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彩礼该不该退?
虽然《民法典》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国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这就是说,如果当地有“离婚退彩礼”的习惯,那么法律上也会给予支持。
(二)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
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三)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
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
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
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如今,彩礼在我国的许多农村地区广为流行,天价彩礼也屡见不鲜。彩礼是男方为了结婚做出最大的投入,所以,一旦遇到离婚的情况,对于这些彩礼的处置,也就成为双方争论焦点之一。对于离婚彩礼的规定,让这种情况有法可依。
离婚彩礼属于谁的财产的确认方式:如果该彩礼在双方结婚登记前支付的,一般认定为接收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彩礼在双方结婚登记后支付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三)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
适用上述第二、三情形的,需以双方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对于离婚彩礼有什么规定的相关知识,综上,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结婚登记,并且生活在一起的,彩礼钱就很难退回来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