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

2022-03-22 16: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大家都知道,如果夫妻两人想要收养孩子的,需要满足收养人的法定条件,而且在收养时,需要办理收养登记。那么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

  一、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第2款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一)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二)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三)由养父母抚养成人的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且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四)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五)对于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六)对于养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一般不予补偿其支出的生活费与教育费。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有什么

  (一)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一致,同意解除的。但应当注意的,养子女年满八周岁以上的,收养、送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如果养子女不同意的,双方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二)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

  (三)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三、如何解除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经法定程序可以依法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

  (一)登记解除。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门部门登记成立,也可以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解除。

  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时,如果养子女未成年,应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协议解除;如果养子女已满十周岁以上,还要征求养子女的意见;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应当由养父母和养子女双方协议。

  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二)判决解除。

  收养关系人经协议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收养人,也可以是送养人,还可以是成年的被送养人。

  现实中,收养行为没有法律效力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在这个时候,当事人要注意作出处理。不然日后要是产生纠纷的话,自己的利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了。同时,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的动机必须正当,不得有逃避履行赡养、抚养义务,违反社会公德的情况。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收养法定解除的前提条件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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