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法定结婚禁止条件有哪些

2022-04-1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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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按照法律的规定,我们知道,男女双方想要结婚的,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这样的婚姻才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法定结婚禁止条件有哪些?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法定结婚禁止条件有哪些

  一、法定结婚禁止条件有哪些

  (一)禁止重婚:

  以重婚作为结婚的禁止条件是近现代各国亲属立法的通例,被认为是文明社会的标志之一。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被确立为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如果用“符合一夫一妻制”的表述方法,也可以认为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重婚的”婚姻关系无效。

  (二)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近亲属结婚,极容易将一方或双方生理上、精神上的弱点和缺陷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累积起来遗传给后代。据统计,人类隐性遗传性疾病有1000多种,如父母为近亲,其带来隐性基因发病率高出非近亲结婚的150倍,出生婴儿的死亡率也高出3倍多。禁止近亲结婚,对提高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促进民族的繁荣昌盛具有重要意义。

  (三)禁止结婚的疾病:

  法律禁止特定疾病的患者结婚,是保护结婚当事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也是许多国家立法的通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在司法实践中,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有以下几类:

  1、患性病未治愈的;

  2、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和其他精神病发病期间);

  3、先天痴呆症(包括重症智力低下者);

  4、非常严重的遗传性疾病。

  二、患有禁止结婚的疾病怎么办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是无效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所以法律的硬性规定,自始无效。

  三、禁止结婚的法定疾病有哪些

  在《民法典》中已经取消了禁止结婚的疾病这一条规定。只规定其中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前告知另一方,如果没有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并没有关于禁止结婚的疾病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法定结婚禁止条件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综上,如果男女双方是近亲属关系的,一般是不能结婚的,否则就是无效婚姻。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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