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免除给付赡养费义务的情形

2022-04-24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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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一般按照法律的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人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而同样的,成年子女对于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那么免除给付赡养费义务的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免除给付赡养费义务的情形

  一、免除给付赡养费义务的情形

  (一)子女可以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比如犯有杀害子女、虐待子女严重的、遗弃子女的、或强奸女儿等行为的,丧失要求被害子女赡养的权利,对子女来说就是可以免除赡养义务。被害子女自愿赡养的,法律并不禁止。

  需要指出的是,无给付赡养费能力的成年子女虽然可以免除给付义务,但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义务不能免除。

  (二)有赡养能力的子女不能免除赡养义务的情形

  1、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

  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

  2、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

  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3、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4、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继承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父母和子女之间可相互继承遗产。子女自愿放弃这项权利,是对自己继承权的合法处分,法律是允许的。但却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来对抗法定的赡养义务

  5、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

  在一些偏远山区,相当一部分人认为,母亲改嫁或父亲再婚后,便与自己脱离了原有的家庭关系,其养老问题便由新组成的家庭的子女承担。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民法典》第1068条明确规定:“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二、赡养费给付的规定

  赡养费的给付内容分六个方面:(一)老年人基本赡养费;(二)老年人的生病治疗费用;(三)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护理费用;(四)老年人的住房费用;(五)必要的精神消费支出;(六)必要的保险金费用。

  对(一)老年人的基本赡养费,可以设各地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各地低保补助为上、下限,结合赡养人收入M的比例(如20%左右)进行计算。即按赡养人收入一定比例所得数额(如M*20%)对照前述上、下限,如该数额在此区间内的则以该数额确定赡养费标准,如该数额高于或低于上、下限的,则以上限或下限确定为赡养费标准。对(二)老年人生病发生的医疗费,除保险理赔外,其余费用应按医疗部门的票据额计入赡养费中;对(三)因生病或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而子女无法照料的,应将护理费用计算在赡养费内,而这一费用将根据有关养老机构证明或当地一般雇佣人员标准计算;对前述(四)、(五)、(六)项赡养内容亦应以相应支出发票为据计算赡养费用。当然无论是赡养费的给付内容还是其计算标准都是相对而言,并非绝对。在确定赡养费给付内容及计算标准时既要考虑权利人需求的必要性也要考虑义务人承受力的可能性,在充分保护老年人合法前提下,综合平衡各方利益。

  三、赡养纠纷被告是否必须到庭

  所谓赡养,主要是指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费用的行为,即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给予物质上儿女的合理要求。赡养纠纷被告必须到庭吗的问题,一般是的。人民法院只是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也就是说,是否拘传不看案件类型,而看根据案情需要被告是否必须到庭。也就是说,赡养纠纷被告二次不到庭并不定要拘传,是否拘传要看承办法官意见。赡养纠纷案件中,如果子女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因此,在赡养案件中,被告必须到庭。但是如果子女中确实出现在法院开庭过程中身在外地,一时间不能马上赶回来时,被告也是可以委托代理人带其参加诉讼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免除给付赡养费义务的情形的相关知识,综上,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道德的要求。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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