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

2022-05-1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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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的子女抚养一般需要由离婚双方当事人来协商确定。一般夫妻两人因为情感破裂或者一方出轨而想要离婚的,有孩子的,离婚两人对孩子都有抚养权,至于哪个来抚养孩子,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请求诉讼解决。
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

  一、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

  (一)人民法院对于准备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案件,在确定未成年子女归谁抚养时,应坚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同时应根据父母双方所具备的抚养条件,父母的思想品德等因素综合考虑。

  对于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指能自主、清楚地表示本人意见),一般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并应尊重子女的意见。

  (二)双方离婚后,在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归母亲抚养。根据我市情况,哺乳期可掌握为一年。

  (三)对于哺乳期内的子女,如母亲不愿抚养,或不具备抚养条件,而父亲一方愿意抚养,又具备抚养条件的,可以调解或判决子女归父亲抚养。

  (四)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子女的实际生活、学习需要,父母的收入情况和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综合考虑,予以确定。

  根据我市人均生活水平状况,父母离婚后,一名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掌握为每月一般不低于70元,对于父母收入偏低,按上述标准给付确有困难的,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减少。在确定父母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子女抚养费数额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承担的抚养费数额,也可以高于直接抚养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

  (五)抚养费应给付至子女独立生活时止。抚养费应-按月给付。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一次性给付,对给付数额亦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

  (六)抚养费的给付数额、期限、方式等均应在法律文书中表示清楚。离婚一方以应分得的财产折抵抚养费的,亦应在法律文书中表示清楚。

  (七)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因一方不履行给付抚养费的协议,另一方就给付抚养费问题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标准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下:

  (一)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二)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离婚时,子女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

  离婚时,子女随父亲还是母亲生活可以由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协商决定。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应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关于子女随哪方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的相关知识,根据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我国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有哪些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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