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2022-06-22 09:2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包括实物分割、变价分割、折价分割三种。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的认定就是夫妻两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如工资、奖金、津贴、劳动报酬、生产收益等。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一、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的分割方式如下:

  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共有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特定用途时,如果可以对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则实物分割。

  2.变价分割。如果共有财产无法进行实物分割,即一旦将该共有财产进行实物分割将会影响,该财产的价值或者用途,可以将该财产拍卖或者变卖后,在平均分割拍卖变卖所得即可。

  3.折价赔偿。折价赔偿的分割方式主要存在于以下情形,即对于不可分割的共有物或者分割将减损其价值的,如果共有人中的一人愿意取得共有物,可以由该共有人取得共有物,并由该共有人向其他共有人作价赔偿。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包括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切收入,包括:

  1.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如工资、奖金、稿酬、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等。

  2.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受赠或受遗赠所得财产。

  3.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其他合法收入。

  三、夫妻共同财产具有什么特征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是: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无效婚姻、非法同居或通奸的男女不能作为其主体。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合法婚姻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恋爱或订婚期间,不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分居或离婚判决未生效的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第三,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包括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但特有财产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所得”,是指对财产所有权的取得,而非对财产必须实际占有。找法网提醒您如果婚前已取得某财产所有权(如继承已开始),即使该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如婚后遗产才分割),该财产仍不属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如婚后取得某财产权利,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未实际占有,该财产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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