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养子女和继子女有什么区别及养子女办理收养手续的方式是什么

2022-09-24 11: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养子女和继子女区别在于与父母确立关系的时间不同。养子女关系的确立时间是完成收养手续,继子女的确立时间是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养子女办理收养手续的方式是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收养人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等。
养子女和继子女有什么区别及养子女办理收养手续的方式是什么

  一、养子女和继子女有什么区别

  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区别有:

  1.养子女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从收养关系成立时起,双方应相互承担义务并享有权利;而继子女同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由于继母或继父对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才互相承担义务和享受权利。

  2.养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时即消除;而继子女同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已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消除。找法网提醒您,继子女未成年时,生父母仍然对他都负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样,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与生父母和继父或继母有着双重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养子女办理收养手续的方式是什么


  养子女办理收养手续的方式是:

  1.首先要确定符合条件的收养人和被收养人;

  2.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3.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养子女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吗


  养子女如果符合解除收养关系条件是可以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律规定,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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