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之后探视孩子的频率,离婚探视孩子需征求孩子同意吗

2022-07-14 17: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之后探视孩子的频率一般是由双方父母来决定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离婚探视孩子一般不需要征求孩子同意,只要离婚两人协商好有关事宜即可,但是还是要照顾好孩子的情绪。
离婚之后探视孩子的频率,离婚探视孩子需征求孩子同意吗

  一、离婚之后探视孩子的频率

  离婚之后探视孩子的频率可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探视孩子需征求孩子同意吗

  离婚探视孩子不需征求孩子同意,在离婚诉讼期间,在法院宣判前,双方仍然是夫妻关系,即使判决离婚后,孩子仍然是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权在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或法院判决探望孩子,抚养方应当予以协助。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约定,可以约定具体的探视时间、探视次数、探视方式等。但如果是诉讼离婚,通常法官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那么一般就按照协商好的探视次数履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法官一般会判决一个月探视两次到四次。

  三、离婚探视权能接孩子吗

  我国并没有对离婚探视权能否接走孩子,作出明确法律规定。

  父母双方可通过协商决定探视的时间、方式,无法协商一致时,法院可以作出具体判决。

  通常会从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结合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进行判定,同时要考虑到探视权的行使不能影响到未成年人的生活、要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随着未成年子女的成长需求,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可以随之而改变,以满足与父母之间进行情感交流。如果探望人有固定工作、生活稳定等,具有在短时间内抚养、教育、经济收入和行为能力的,则可以采取这种方式探望子女:在约定一定的时间内,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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