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离婚可以要求净身出户的情况法律上没有规定,一般是离婚双方协商约定或者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可以要求净身出户的方式有:
1.双方协商一致,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可以要求对方净身出户。
2.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净身出户并不能免除其抚养义务,要支付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净身出户一方,在离婚后反悔的,存在订立该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协议,或者重新分割财产。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没有欺诈或胁迫的情形,可以证明净身出户一方生活困难,请求法院判决另一方给予适当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