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

2022-10-07 13: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离婚诉讼条件是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以及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夫妻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

  一、夫妻离婚诉讼条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诉讼条件有:

  1.主体要件,即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或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

  2.实质要件: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

  3.启动要件,即配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要件是基于民事诉讼的“不告不理”原则。

  二、诉讼离婚可以向哪些法院起诉

  原则上规定,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找法网提醒您,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夫妻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夫妻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有: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4.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5.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6.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