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小孩探视权需要注意哪些

2022-09-28 15: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小孩探视权需要注意在行使探望权的过程中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需要注意子女的身心健康问题,该权利的行使亦是法定的义务,若离婚双方进行协议放弃探望权的,该协议无效。
小孩探视权需要注意哪些

  一、小孩探视权需要注意哪些

  小孩探视权需要注意如下:

  1.探望权既是法定权力也是法定义务,不得协议放弃;

  2.探望权的行使不得损害子女的身心健康;

  3.抚养协议中涉及放弃对子女探望权的约定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只让看不让接走孩子么

  探视权并不一定只让看不让接走孩子,带走是属于探望性探望,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三、哪些情形会被限制探视权?

  会被限制探视权的情形有:

  1.探视权人患有严重危害健康甚至是生命的传染性疾病,而该病可能通过和子女的一般性接触传染给子女的;

  2.探视方在探视过程中对子女有严重违法或犯罪行为,如对子女有暴力行为或拐卖子女的行为;给予未抚养一方探望权,主要是为了提供未成年子女一个良好美满的成长环境,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探望一方对子女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那么探望权的行使就违背了权利行使的初衷。

  3.探视方有借探视之机藏匿子女,探望一方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使子女离开抚养方的监护的行为;

  4.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如探视方在子女面前表现出吸毒、赌博的恶习,或者是怂恿子女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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