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变更纠纷起诉后,审理期限一般需要三到六个月,具体依据审理的程序而定。
1.简易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3.特别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找法网提醒您,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变更抚养权纠纷的处理:
1.如果双方都想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抚养权的归属;
2.如果只有一方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且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与其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