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前男女双方冷静期多久

2022-09-08 11: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前男女双方冷静期一般为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在此期限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前男女双方冷静期多久

  一、离婚前男女双方冷静期多久

  离婚前男女双方冷静期是三十日。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找法网提醒您,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

  协议离婚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双方必须签订离婚协议。

  2.申请受理。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去民政局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30天满,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双方到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

  三、离婚冷静期双方可以联系吗

  可以联系。“离婚冷静期”制度,在期限内,双方需保持冷静和理智,原则上不准提出离婚,该冷静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冷静期内,如果双方已和好,可到法院撤销起诉;倘若确实属于“死亡婚姻”,则按照流程进入审判程序。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里的“调解”,就是“离婚冷静期”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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