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2-09-08 19: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当事人有稳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没有稳定收入的,按照当年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给付,抚养费的给付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父母的经济能力确定。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不给孩子抚养费的,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权利和义务。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找法网提醒您,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三、抚养费的给付期限

  1.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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