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程序怎样走

2022-09-15 17: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程序是当事人申请离婚;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符合离婚条件的,办理离婚登记和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婚姻关系。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程序怎样走

  一、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程序怎样走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二、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吗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需要一个月冷静期。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才能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夫妻双方带去诉讼离婚的,是不需要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的。

  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

  1.婚姻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曾经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5.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6.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7.夫妻双方经济状况。夫妻双方收入、存款、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8.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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