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民法典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2022-09-15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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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民法典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常会派执行人员陪同该方行使探望权,并对另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如果仍然受阻,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另一方的抚养权。
民法典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一、民法典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怎么办

  民法典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找法网提醒您,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能把孩子接走吗

  探视权可能把孩子接走,可以在协议中约定。比如平时跟母亲,周末跟父亲。但是不可以一直带走,也不可以违背对探视方式的约定,私自将小孩带走,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根据对探视方式的约定,可以暂时带走。可以带出去玩,但一定要送回去的。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三、探视权的特征有哪些

  探视权的特征有;

  1.探视权是夫妻离婚而产生的;

  2.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权利;

  3.被探视人是其子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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