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到哪里解除收养关系

2022-09-19 11:3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到民政部门或者是法院解除收养关系,法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到哪里解除收养关系

  一、到哪里解除收养关系

  到以下地点解除收养关系:

  1.双方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要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就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解除收养关系受理条件

  解除收养关系受理条件有: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送养人双方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

  4.被收养人10周岁以上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5.收养关系当事人必须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6.如不能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三、解除收养关系还有赡养义务吗

  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还有赡养义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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