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亲生父亲可以获得抚养权。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应当等同于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据此,继父母离婚后对与之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享有抚养权是合法的;找法网提醒您,继子女可以选择要求亲生父或母抚养,也可以要求继父或继父抚养。所以,当重组家庭的夫妻再次离婚时,如果父母双方都主张子女抚养权,继父或继母需要收集以下证据材料来争取继子女的抚养权:
1.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2.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4.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5.已方收入稳定、对方收入不稳定长期离家不回;
6.对方有不良嗜好、赌博、酗酒、吸毒等恶习。
非亲生子女能解除关系,如果是收养的子女,与收养方协商一致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相关法律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非亲生子女的认领一般为单方法律行为,有认领人的意思表示,无需经非亲生子女其母亲的同意,并且生父的认领权利,有民法上形成权的性质,不受时效限制,即不问子女的年龄情况,其生父都可以认领。认领的形式主要有两种:第一是自愿认领,又称为任意认领,是指生父承认非亲生子女为自己的子女,并自愿承担抚养义务的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无需他人或法律的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