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离婚的条件如下:
1.原告应当为婚姻关系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2.有明确的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5.其他条件。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有: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4.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5.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6.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找法网提醒您,符合《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必备条件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7.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一份
起诉离婚原告本人必须出庭,如果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也就是说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找法网提醒您,特殊情况一般指原告身患重病、因为自然灾害无法出庭等客观原因。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