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补偿应具备哪些条件

2022-10-06 14: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补偿应具备的条件是夫妻已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分别所有;一方为照顾家庭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以及另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过错行为的。
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补偿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补偿应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予以补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户口证明的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男女双方各一份,(原件也要带);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都要签名;

  4.结婚证原件;

  5.孩子的出生证明复印件一份(原件也要带);

  6.二寸近期免冠半身照片两张(男女双方都要准备)

  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找法网提醒您,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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