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有财产的分割方式是双方达成了协议,则按照协议进行分割;若无协议,则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后夫妻双方经济独立的情形离婚时不一定需要分割财产,如果双方约定婚后双方各自获得的收入归各自所有,找法网提醒您,对婚前财产也没有作出特殊的约定,且截至办理离婚手续时止,双方都没有积累共同财产的情形,则不需要分割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被继承人或者赠与合同指定给个人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