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无过错是不能要求精神赔偿的。法律规定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要求一方有过错行为,具体情形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找法网提醒您,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主要情形有:一方可以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