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2022-11-18 14:0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有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以及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都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若有恶习屡教不改,会导致夫妻难以同居生活,所以也可以视为感情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夫妻感情破裂的表现形式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一方染上这些恶习屡教不改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双方难以同居生活的,另一方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的,视为感情破裂。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情形。

  二、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感情破裂一方不肯离婚的办法: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即使一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法院也应判决支持请求离婚一方的离婚诉讼请求

  三、夫妻感情破裂后子女的抚养费是多少

  夫妻感情破裂后子女的抚养费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找法网提醒您,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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