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协议书主要有哪些内容

2022-10-04 14: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协议书主要内容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等。
离婚协议书主要有哪些内容

  一、离婚协议书主要有哪些内容

  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有:

  1.双方自愿离婚;

  2.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3.夫或妻个人财产处理;

  4.对于子女抚养权的处理;

  5.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6.离婚协议书必须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才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有多久

  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的,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三种规定:

  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2.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长期有效,没有期限限制。

  3.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三、协议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的流程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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