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离婚的规定如果军人一方无重大过错,配偶要求离婚的,需要征求现役军人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与军人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一般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如果是诉讼离婚,适用普通程序的为三个月审结;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