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收养孩子需要的手续流程如下:
通过所在国政府或者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中国收养中心)转交经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或者领馆认证的下列文件:
1.跨国收养申请书;
2.出生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6.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的证明。
国外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有:
1.年龄不得小于30岁或大于50岁;
2.体质指数不得高于四十,即不是肥胖症患者,还不能有服用抗忧郁症药物的记录;
3.领养者必须是已婚夫妇,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是初婚者则必须至少有两年婚龄,而二婚或者三婚的人则务必有五年婚龄,而且夫妇俩的已往婚史中不得有超过两次的离婚记录;
4.领养家庭的财产净值必须在八万美元以上,而包括领养儿童在内,全家人均年收入必须至少一万美元。
如果收养是通过合法的手续办理的,那孩子的国籍当然是跟着被外国人收养而改变的了。国籍取得有好几种形式,其中一种就是收养,请看相关的规定:
1.根据出生取得国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2.通过加入取得国籍。根据出生取得国籍,并非是按照个人意愿的一种方式,而通过加入取得国籍的方式,则是根据个人意愿或某种事实,并具备相关条件,才可取得它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