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离婚必须要回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2022-10-13 11: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离婚并不是必须要回结婚登记地办理,离婚只需要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若结婚登记地与进行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一致,可以进行办理,不一致也可以办理。
离婚必须要回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一、离婚必须要回结婚登记地办理吗

  离婚并不是必须要回结婚登记地办理。法律规定是,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非内地人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结婚登记需要什么东西

  结婚登记需要的东西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三、双方自愿离婚流程包括什么

  双方自愿离婚流程包括如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找法网提醒您,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

  3.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依据相关规定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证件和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等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