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对于离婚诉讼有哪些误区

2022-11-27 18: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对于离婚诉讼的误区有分居二年和假离婚逃债,一般分居二年是满足离婚诉讼的离婚条件之一,离婚诉讼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即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调解等即可判决离婚,但不会自动离婚。
对于离婚诉讼有哪些误区

  一、对于离婚诉讼有哪些误区

  对于离婚诉讼的误区如下:

  1.分居二年即可自行离婚。我国没有规定自动离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

  2.假离婚可逃避债务。若夫妻一方以逃避债务离婚的,经法院查实后,法院有权责令或强制这对离婚夫妻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诉讼离婚有哪几个阶段

  诉讼离婚有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1.起诉阶段。带上诉讼所需要的证据等材料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庭审阶段。法院受理案件后开始诉讼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3.调解阶段。对当事人双方依法进行调解;

  4.判决阶段。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离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找法网提醒您,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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