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相关规定情形的除外。
离婚债务的处理分情况判断: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2.对夫妻债务分割,未能达成一致的分割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判决分割;
3.对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由夫妻一方个人偿还。
区分夫妻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方法有: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按照当前的规定,应该是依法登记结婚后产生的债务。如果双方同居但未领证,因为当前难以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会不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而可能被认定为同居债务。
2.为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产生
如果夫妻一方借钱为个人使用,比如借巨款整容,那么即无法认定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便会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找法网提醒您,夫妻一方婚前借款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