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不一定要给彩礼,男女婚前之所以要给付彩礼,其实往往都是根据当地的结婚习俗进行的。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民法典并没有规定彩礼,也没有相关要求,但是《民法典》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并且在《民法典》中对于返还的彩礼的情形做出相关的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1.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2.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3.生活困难的判断标准: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找法网提醒您,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民法典彩礼钱离婚后的分配如下:
1.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父母的,归女方父母所有;
2.如果彩礼是结婚登记前男方给女方的,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是办理婚姻登记后给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共同财产分配;
4.如果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了彩礼的分配的,依照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