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跨省领结婚证,如果该异地是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那么双方可以登记结婚,如果该异地非任意一方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那么男女双方不得在此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登记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外地结婚可以在上海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要求异地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异地结婚登记或异地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异地办理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