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什么情形下可以中止

2023-01-27 12: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探望权行使方式是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一般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是有探望子女权利的,抚养方有义务帮助对方行使探望的权利,对于探望子女次数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但若是行使探望过程中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则需要进行中止探望。
探望权如何行使,探望权什么情形下可以中止

  一、探望权如何行使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什么情形下可以中止

  探望权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中止: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这是基于对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虑;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三、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是什么

  行使探望权注意事项如下:

  1.法律规定的探望权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未成年子女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不是法定主体。因此,为满足他们的亲情需要,在协议行使探望权时不妨约定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接送孩子。

  2.行使探望权,应以不影响孩子的正常生活、学习为前提。

  3.离婚后,双方均有可能再另外组成新的家庭,找法网提醒您,行使探望权,也应不影响对方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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