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方法如下:
1.双方经过协商,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另一方放弃该房产,由专门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依据民法典房产分割细则给予对方相应的补偿。
2.房屋增值,双方都想要但不能协商处理的条件下,可采取竞价拍卖方式,由出价高的人取得房产所有权,并将出价支付给未能取得房产的另一方作为补偿。
3.双方都不想要该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款项进行分割。
夫妻房产减名字的处理如下:
1.房屋产权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到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减名字;
2.房屋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是否属实,是否合法合规;
3.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对符合要求的进行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产权人变更。
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公证给夫妻一方的。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可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