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如下:
1.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找法网提醒您,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1.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期限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在办理离婚登记后,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财产一般不会被冻结,离婚前被发现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依法采取保全措施的才有可能会被冻结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