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含以下部分: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行使共同财产权如下:
1.对共同财产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涉及到对共同财产作重要处理决定的,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3.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找法网提醒,一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措施是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注意只有达到“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程度,才能造成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