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具体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拥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关于探望权,如果法院判决离婚,且判决书已经生效,但是在离婚判决中未对探望权一事没有做出判决,双方中任何一方可以就探望权一事单独向法院起诉。
探视权起诉需要的资料主要有以下:
1.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与探望权;
2.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如诉状2份、离婚证、离婚协议、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